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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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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3,145,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8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3,935,1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75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9,21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2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8,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7,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4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1%;反对298,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反对29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02%;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02%;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4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1%;反对298,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反对29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度及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6.01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02,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2 董事杨应喜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3 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0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6.04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02,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5 董事杨应喜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6 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02%;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殷巧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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