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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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柴心明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陆磊先生、副总经理沈一林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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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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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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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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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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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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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情况及2020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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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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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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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引入北京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和高端装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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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议案名称:引入青岛中芯涌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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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议案名称:引入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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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议案名称:引入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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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议案名称:引入青岛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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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议案名称:引入赵浩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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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议案名称:引入陆磊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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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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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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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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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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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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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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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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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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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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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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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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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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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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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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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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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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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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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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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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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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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1-10.07,11,12.01-12.10,13,16,19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6、7、9、10.06、11、12.01-12.10、13、14、16、17、18、19关联股东赵浩回避表决,议案7关联股东蒋渊及其一致行动人陆龙英、共青城尚纯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尚纯(上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10.04、12.01-12.10、13、14、16、17关联股东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枫、周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