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主楼12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易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7人,代表股份4,571,293,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83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4,073,981,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9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497,312,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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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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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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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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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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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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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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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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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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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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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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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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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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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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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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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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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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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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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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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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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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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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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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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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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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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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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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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青云、王乾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名的本次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