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0-02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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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6.80%股份的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依照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5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日
至2020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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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2、4、5、6、7、8、9 、10、11 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3 日及2020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7、9、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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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0-02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拟对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增加如下内容:“生产劳保用品、生物有机质、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制药机械、日用化学品、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消毒产品、生物有机质、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制造,卫生用品销售;从事医药以及医药机械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粮食收购;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检验检测服务”。依照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上述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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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