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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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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伟先生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刘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刘伟、GU QINGYANG(顾清扬)、卢馨、鲁晓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陈凌子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炜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祝丽娜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4、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广州粤民投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云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5、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玄元科新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6、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7、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上海舒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8、 议案名称:关于引入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引进战略投资者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2、3、4、5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48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附件《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互动

  4.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公告中的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决定召开网络投资者说明会,就相关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互动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互动

  三、参加人员

  上市公司参加人员: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刘佳先生、董事会秘书徐炜先生、财务总监童丽敏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公告中的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王文捷

  2、联系电话:020-85550260

  3、传真:020-85577907

  4、邮箱:wwj@pcitech.com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

  至2020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2)、《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佳都科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2)。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6月10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53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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