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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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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关于增持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23

  控股股东关于增持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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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2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2: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311,502,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310,597,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89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人,代表股份90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70,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6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0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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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永森、张军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33,742,007股,上述股东已回避对议案6的表决;关联股东柴永森、张军华、张朕韬、周士峰、刘兵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864,300股,上述股东已回避对议案8-9的表决。议案9-10已经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2019年度述职。

  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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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祁辉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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