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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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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现将召开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以下简称“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的召集人、时间、地点和期限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2时

  3、 会议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嘉龙尚都5号楼2026室

  4、 会议期限:半天

  二、 会议的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及附属公司截止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不派发2019年度利润的议案》

  5、《关于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国际审计师以及委任福建瑞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的议案》

  6、《关于选举许海鹰、薛汉荣、韩惠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陈铭燊、李智华、麦耀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王智宇女士、张宏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分别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及H股各自总数20%的额外内资股及H股,并授权董事会修改适用于配发或发行额外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各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登录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信息披露资料。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2020年5月21日到2020年6月12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公司股东名册登记之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

  2、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即不迟于2019年6月2日,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住所。

  3、 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授权文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公司住所,委托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 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 有关委托表决之委任表格及参加股东大会的回复(回条)请登录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信息披露资料。

  6、 登记办法:

  到会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人员须持该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法人登记文件,股东代理人应按本条第3点要求提交授权文件。

  7、 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13:30前

  8、登记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嘉龙尚都5号楼2026室

  四、其他事项

  1、 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嘉龙尚都5号楼2026室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823099

  联 系 人:甘松焱

  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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