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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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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敏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杨召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裁秦绪忠先生、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梁武全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关于申请2020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控参股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0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关于同意将相关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并在其使用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关于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在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下,2020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关于申请注册备案并择机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备案并择机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备案并择机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上表的投票数据已剔除合计持股超过5%的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40,892,217股,占总股本的4.75%)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69,637,883股,占总股本的2.35%)的持股数量。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至10项议案、第12项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第10项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建辉、于进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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