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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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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512,995,0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

  ●本次诚通金控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6,000,000股A股股份,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0.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0%,用于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质押后,诚通金控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0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0.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0%。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诚通金控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该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临2020-029号)、《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临2020-034号)。

  近日,诚通金控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股票质押担保合同》,诚通金控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账户,账户名为“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5月14日,本公司收到诚通金控通知,其拟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6,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6.10%)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临2020-036号)。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诚通金控通知,上述股份质押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诚通金控累计质押股份(含本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527,508,1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23%,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诚通金控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引发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较小,后续如出现被强制平仓或过户风险,诚通金控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补充质押股票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诚通金控可交换公司债券尚未发行,关于诚通金控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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