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0-02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5号,北京前门建国饭店二层群英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公司总股本为987,722,962股,全部为普通股A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全部为A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白凡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4名董事、3名监事和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张润钢因其他重要事项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梁建章、董事沈南鹏、董事孙坚及独立董事韩青、独立董事朱剑岷、独立董事姚志斌因未在北京,没有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借款额度申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20年度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020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首旅集团持股335,415,57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首旅集团持股335,415,57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携程上海持股151,058,735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4、议案名称:《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首旅集团持股335,415,574股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1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和对外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十六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文、刘培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