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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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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2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未有变化,主要业务不涉及近期市场热点粮食题材。

  ● 截止2020年5月20日,公司动态市盈率107.51倍,同期农牧饲渔行业平均35.99倍,公司动态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值。且5月20日换手率已达到32.74%,最近交易的换手率高于前期水平。

  ● 根据公司公告披露,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09%,扣非后净利润为-9,420万元。

  ● 我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相关经营信息已经定期报告如实披露。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理性看待价值中枢,尊重市场客观规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及有关人员没有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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