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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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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江南”)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09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2%;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盐发”)持有公司3,40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4%;宜兴中科金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金源”)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990,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虞山”)持有公司1,73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4,2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14,226,7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452%。其中,中科江南拟减持6,09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2%;中科盐发拟减持3,40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4%;中科金源拟减持2,990,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中科虞山拟减持1,73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股东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股东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其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且使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1: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2: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人或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或本机构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或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公司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十二个月。如本人或本机构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或本机构现金分红及税后工资(如有)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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