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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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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变更为8,000.00万元,总股本由6,000.00万股变更为8,00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于5月21日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5月20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7.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727,924.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72,075.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715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金博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金博股份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963,838.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861,188.64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1,825,026.6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4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727,924.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72,075.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 27150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使得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9,963,838.0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9,963,83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事项已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7281号)。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61,188.64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61,188.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20]27281号)。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9,963,838.0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1,861,188.6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以19,963,838.00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1,861,188.6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博股份截至2020年5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3、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于 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150,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7.2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727,924.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72,075.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7150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需求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43,762,075.47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的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博股份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6楼638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6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6楼638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西路2号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7-6202107

  联系人:罗建伟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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