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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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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9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2019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暨停牌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45)。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52),2019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延期举行听证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62),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0),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公司于 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6),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0),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4),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9),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6),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6),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0),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4),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7),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2),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7),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1),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5),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1),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9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9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预计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其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 1月20日、2020年2月17日、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023、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前期披露其股票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显示其股票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的,应当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在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周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现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风险事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相关沟通工作后与公司签订了业务约定书,公司将全力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并将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事宜的最终调查结论,公司将对其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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