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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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秋喜董事长因公出差,会议由谭忠豹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9人,李秋喜董事长、杨波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简易副董事长、侯孝海独立董事、李玉敏独立董事、王朝成独立董事、贾瑞东独立董事、张远堂独立董事受疫情影响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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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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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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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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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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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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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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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0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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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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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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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已回避表决,合计股份数量为512847945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滨、张骁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