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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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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2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股份267,088,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255,297,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8人,代表股份11,790,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66,7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4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5%;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3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66,7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4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5%;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3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66,7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4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5%;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3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66,7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4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5%;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3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67,068,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867,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8%;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6,242,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3%;反对5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弃权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041,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61%;反对5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6%;弃权3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266,748,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4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5%;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3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8.01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26,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267,025,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4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824,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42,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4%。

  8.02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4,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267,025,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4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824,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42,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陈晓龙、眭敏、陈钢、陈建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9.01选举陈晓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66,193,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1,992,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67%。

  9.02选举眭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65,708,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1,508,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81%。

  9.03选举陈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65,708,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1,508,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80%。

  9.04选举陈建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65,708,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1,508,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80%。

  表决结果:陈晓龙、眭敏、陈钢、陈建军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刘杰、冯萌、张立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刘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65,564,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1,363,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67%。

  10.02选举冯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66,41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2,214,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6%。

  10.03选举张立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66,41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2,214,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6%。

  表决结果:刘杰、冯萌、张立海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王勋、王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海燕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王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265,5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1,36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67%。

  11.02选举王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266,41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得票数12,21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86%。

  表决结果:王勋、王勇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6,562,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5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361,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8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5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赵小雷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2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四)董事会会议由陈晓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晓龙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董事的变动情况,决定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董事长陈晓龙先生、董事陈建军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晓龙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冯萌先生、独立董事张立海先生和董事陈钢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冯萌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张立海先生和董事眭敏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杰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张立海先生、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和董事长陈晓龙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立海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陈钢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沈龙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戴柏仙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个人简历

  陈晓龙先生:男,1976年出生,本科经济学学士、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任大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1年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1年5月至今任江苏绿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晓龙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陈晓龙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陈建军先生、董事眭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钢先生: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江苏鼎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部长、董事;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6万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龙强先生:男,1978年出生,法学和会计学双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中国外运江苏公司;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历任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沈龙强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龙强先生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0511-86231801

  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shenlongqiang@cndare.com

  戴柏仙女士: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07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戴柏仙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万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戴柏仙女士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daibaixian@cndare.com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2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王勋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个人简历

  王勋先生: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9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扬州大学历史系、旅游管理系办公室主任,艺术系副主任,人文学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艺术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福利会出版社办公室主任;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筹建海南大学三亚学院;2005年5月至今任惠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政府关系总监;目前兼任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促进中心副主任;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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