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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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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8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胜利,证券代码:002426)于2020年5月15日、5月18日和5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尚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按照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该交易事项可能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测算比例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京德乐审计报告财务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日,中介机构的专项报告已基本完成,近期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6、经核查,2020年5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玉根先生所持股票,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198.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公司已就上述股票被动减持事项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履行了预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动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鉴于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3、公司将继续围绕“聚焦核心主业、减轻资产负担”的目标,积极采取各项举措加速资金回笼,努力实现扭亏为盈,争取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公司在2019 年报中已披露,部分子公司未完成业绩对赌承诺。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近期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督促业绩对赌方履行补偿义务。或有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将计入2020年营业外收入,具体金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后续公告披露为准。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8,021,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67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32人,代表股份18,622,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411%。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01,481,1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477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6,540,0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900%。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41,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7%;反对5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43,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92%;反对5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83%;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4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4%;反对5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47,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07%;反对5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68%;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7,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5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6%;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58,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735%;反对5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39%;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2019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4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4%;反对5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47,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07%;反对5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68%;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41,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7%;反对5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43,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92%;反对5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54%;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3%。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457,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47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0%;弃权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58,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735%;反对4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69%;弃权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95%。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田利平律师、柳金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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