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当代 公告编号:2020-04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轮候冻结事项进展暨新增轮候冻结事项的公告

  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化”) 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轮候冻结事项进展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根据原告杭州承卓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和法律的规定,对当代集团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轮候冻结了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4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转发的杭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1民初1909号】。上述轮候冻结事项系原告杭州承卓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所致,涉及金额为人民币99665360元。

  二、新增轮候冻结事项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事项,情况如下:

  ■

  经向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核实,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法院文书,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查实。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当代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175,555,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175,555,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175,555,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处于被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共计681,084,5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7.96%。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5,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85,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 85,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共计 720,035,69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43.13%。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亚太”)持有公司股份 14,81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14,81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14,81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共计17,093,67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38%。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旭熙”)持有公司股份4,06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4,06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4,06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共计4,062,27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先锋亚太、厦门旭熙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当代文化、当代集团、先锋亚太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先锋亚太、厦门旭熙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1民初1909号;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复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