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1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宝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8人,代表股份193,484,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9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109,83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3人,代表股份83,652,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2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52,672,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91%。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78,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8%;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78,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8%;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78,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8%;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78,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8%;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78,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8%;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421,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421,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421,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65,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7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关于购买2020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434,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73%;反对1,050,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622,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65%;反对1,05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修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关于修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修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修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制定〈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45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89%;反对1,027,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644,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92%;反对1,027,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关于控股子公司重新签订解除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2,787,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3%;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97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52%;反对697,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关于收购山东兖矿国拓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115,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33%;反对1,0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659,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770%;反对1,012,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关于收购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53.8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115,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33%;反对1,0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659,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770%;反对1,012,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健、张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