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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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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关联股东Tricosco Limited、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志华、邓亚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0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Fang James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Fang James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Fang James、方胜康、吴兴杰、刘文龙、马国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Fang James担任主任委员;选举杜立民、马国鑫、周夏飞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杜立民担任主任委员:选举周夏飞、马国鑫、杜立民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周夏飞担任主任委员;选举马国鑫、杜立民、周夏飞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马国鑫担任主任委员;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胜康为公司总经理;吴兴杰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国樑为公司副总经理;孙德富为公司总工程师;刘文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徐笑峰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李洁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汪纪纯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保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汪纪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了马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Fang James(董事长)、方胜康、吴兴杰、刘文龙

  独立董事:马国鑫、杜立民、周夏飞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Fang James(主任委员)、方胜康、吴兴杰、刘文龙、马国鑫

  提名委员会:杜立民(主任委员)、马国鑫、周夏飞

  审计委员会:周夏飞(主任委员)、马国鑫、杜立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国鑫(主任委员)、杜立民、周夏飞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成员:汪纪纯(监事会主席)、黄苏芳、马钰(职工代表监事)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情况

  总经理:方胜康

  常务副总经理:吴兴杰

  副总经理:方国樑

  总工程师:孙德富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文龙

  审计部负责人:徐笑峰

  证券事务代表:李洁

  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上述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后文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

  联系电话:0571-88177925

  传真号码:0571-88172888 转1213

  联系邮箱:aupuzqb@aupu.net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Fang James 先生

  Fang James先生,原中文名为方杰,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澳大利亚国籍,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Fang James先生曾担任杭州市侨商协会会长,并获得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Fang James先生曾先后任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澳大利亚 LIGHTUP 灯具公司总经理,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Fang James和方胜康(系堂兄弟关系)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Fang James、方胜康、方雯雯(方胜康之女)、吴兴杰(方胜康之女婿)为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 持有105,302,491股,占公司总股本26.32%。

  Fang James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方胜康先生

  方胜康先生,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中国香港籍,195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浙江省高级经济师,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获得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方胜康先生曾任杭州华光电冰箱厂厂长,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胜康和 Fang James 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方胜康、Fang James、方雯雯、吴兴杰为一致行动人。方胜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 持有109,404,217股,占公司总股本27.35%;通过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75,199股,占公司总股本0.22%;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3,331股,占公司总股本0.02%。

  方胜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兴杰先生

  吴兴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吴兴杰先生曾先后任深圳金涌泉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杭州奥普博朗尼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加入公司,任总裁助理,2014年6月开始任公司总裁。2017 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兴杰、Fang James、方胜康、方雯雯为一致行动人,吴兴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7,666,528股,占公司总股本4.42%;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073,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1.77%。

  吴兴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文龙先生

  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刘文龙先生曾先后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江华泰丝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入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文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9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0.12%。

  刘文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马国鑫先生

  马国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马国鑫先生曾先后任杭州医疗器械厂主任、副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筹备组成员、主任、副秘书长。现任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国鑫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杜立民先生

  杜立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杜立民先生曾先后任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职位。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杜立民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周夏飞女士

  周夏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兼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夏飞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方国樑先生

  方国樑先生,195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荣获中级经济师称号。方国樑先生2004年加入奥普卫厨,先后担任江苏分公司总经理、营销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国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89,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0.10%。

  方国樑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孙德富先生

  孙德富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荣获工程师称号。孙德富先生2004年加入奥普卫厨,先后担任产品研发部经理、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德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1,487股,占公司总股本0.04%。

  孙德富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汪纪纯先生

  汪纪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1月出生,职高学历。汪纪纯先生 2006 年加入公司,曾先后担任品管部检验员、检验主管、电子商务部经理、大客户中心工程部经理,现任大客户中心工程部副总监。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纪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23,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0.03%。

  汪纪纯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黄苏芳女士

  黄苏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 黄苏芳女士曾先后担任浙江华州文仪有限公司商务专员,浙江华立集团商务专 员,2006 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浴顶事业部经理、集成事业部市场部经理、集成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现任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墙面运营中心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苏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76,843股,占公司总股本0.04%。

  黄苏芳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马钰女士

  马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 马钰女士 2007年6月加入奥普卫厨,先后担任人力资源专员、培训主管、招聘 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现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监。2017年6 月至今担任奥普家居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23,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0.03%。

  马钰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3)徐笑峰先生

  徐笑峰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年11月入职本公司,2010年1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笑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7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0.02%。

  徐笑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4)李洁女士

  李洁,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投资部经理。现任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76,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0.04%。

  李洁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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