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7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51,966.37万元。

  2、公司前期为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昌邑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启洁凯利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广水桑德皓源水务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17,865.36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70,932.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9年5月,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9,75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6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蓝环保”)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年预计担保额度中的2,500万元调剂至森蓝环保,森蓝环保截止目前可用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提供担保额度12,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城服”)提供担保额度130,000万元。

  (二)2019年7月,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30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力”)提供担保额度10,000万元。

  (三)2020年1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20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

  (四)2020年4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95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2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晟”)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甘泉”)提供担保额度1,350万元。

  1、近日,合加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4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近日,合加新能源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6个月。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67,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87,000万元,合加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森蓝环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近日,森蓝环保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汇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汇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森蓝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湖北东江与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北东江的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湖北东江的担保余额为7,500万元,湖北东江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近日,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城服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的编号为T4的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书》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本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640.37万元。

  (2)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支付的全部还款、费用、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期限: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保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7、近日,启迪城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12月4日。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启迪城服的担保余额为62,139.93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启迪城服的担保余额为83,780.30万元,启迪城服可用担保额度为50,284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近日,湖南同力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签署了《银行承兑协议》,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1,800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翻包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南同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湖南同力的担保余额为1,800万元,湖南同力可用担保额度为8,2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近日,枝江枝清与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95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期。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枝江枝清的担保余额为3,287.5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枝江枝清的担保余额为5,237.50万元,枝江枝清可用担保额度为5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近日,湖北迪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期。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11、近日,湖北迪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76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期。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隔壁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北迪晟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湖北迪晟的担保余额为1,576万元,湖北迪晟可用担保额度为424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近日,嘉鱼甘泉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鱼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嘉鱼县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嘉鱼县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嘉鱼甘泉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嘉鱼甘泉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嘉鱼甘泉可用担保额度为35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3年期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9,75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3年期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83.33万元,目前公司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9,166.67万元。

  2、公司于2018年11月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德清”)向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租赁物购买价款20,000万元4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迁安德清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19,080.94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租赁物购买价款20,000万元4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期归还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本金339.74万元,公司目前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18,741.20万元。

  3、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不超过9,000万元8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6,1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9,000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50万元,公司目前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5,350万元。

  4、公司于2016年2月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洁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宿州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宿州路支行”)申请的19,000万元15年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亳州洁能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17,6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亳州洁能向工商银行合肥宿州路支行申请的19,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800万元,公司目前为亳州洁能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6,800万元。

  5、公司于2019年11月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昌邑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紫光”)向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农商银行”)申请的4,4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2019年9月27日始至2027年9月9日止。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昌邑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4,4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昌邑紫光向昌邑农商银行申请的4,4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75万元,公司目前为昌邑紫光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4,125万元。

  6、公司于2019年11月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城东支行”)申请的10年期23,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城东支行申请的2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150万元,公司目前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1,850万元。

  7、公司于2019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一年期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

  8、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632.93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479.87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632.93万元1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1.38万元,公司目前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428.49万元。

  9、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1,367.07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05.93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1,367.07万元1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10.73万元,公司目前为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995.20万元。

  10、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在2019年6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850.43万元。

  2020年1月,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城服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225.2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合同于近期归还上述贷款中的本金为258.87万元,公司目前为桑德新环卫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业务担保余额为833.47万元。

  11、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城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4年期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本金10,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启迪城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启迪城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担保余额为8,883.36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0)。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华夏金融租赁租赁款情况:启迪城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款于近日归还该笔租赁款中的本金576.90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城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款担保余额为8,306.46万元。

  12、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启洁凯利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启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9日。公司本次为沈阳启洁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沈阳启洁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774.32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沈阳启洁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27.98万元,公司目前为沈阳启洁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746.34万元。

  13、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7,950万元20个月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15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7,950万元20个月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0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850万元。

  14、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家湾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宝支行”)申请的6,500万元期限为8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夏家湾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5,69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夏家湾水务向中国银行东宝支行申请的6,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70万元,公司目前为夏家湾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5,420万元。

  15、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36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00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3,060万元。

  16、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6,125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437.5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5,687.50万元。

  17、公司于2019年2月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水桑德皓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皓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水支行”)申请的7,500万元15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广水皓源向工商银行广水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广水皓源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7,5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广水皓源向工商银行广水支行申请的7,500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33.93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7,366.07万元。

  18、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1年期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合加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合加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1年期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9、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森蓝环保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森蓝环保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森蓝环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森蓝环保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70,932.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