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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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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45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95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滕润翔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9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00101040051059)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020101040055925)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2019年11月9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

  根据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9,343.47万元)调整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200188000090518,原用于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上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58000001285411,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鉴于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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