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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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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周三)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84,477,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7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84,440,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0%。

  2、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45人,代表股份18,441,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8,405,1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0%。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5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9%;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朱文会、朱培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或“公司” ) 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未达到“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18-2019年公司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的29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422.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21.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07,370,105股变更为603,144,10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07,370,105元变更为603,144,105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7月3日,每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中原内配财务部

  联系人:郭莹

  邮政编码:454750

  联系电话:0391-8190221;15093712889

  传真号码:0391-8192423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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