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本次股份质押后,高峰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10,055,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6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0%;
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远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25,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本次股份质押后,高远夏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1,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9%。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持有本公司股份157,760,1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9%,本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06,819,81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7.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0%。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峰先生、高远夏先生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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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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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万盛投资质押股份中的41,210,818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对应融资余额23,600万元;32,190,00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80%,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对应融资余额19,400万元。
2、控股股东万盛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万盛投资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投资分红、投资收回、投资收益等,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或平仓线,万盛投资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3、万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事项
高峰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因融资周转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形,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若出现相关风险,高峰先生、高远夏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目前此次质押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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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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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周三昌、郑永祥先生,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崔荣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周恭喜先生、陶光撑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周三昌先生、郑永祥先生、龚卫良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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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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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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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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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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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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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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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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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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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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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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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9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李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