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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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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林汝捷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109,7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48%。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6,076,6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0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33,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53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0 人,代表股份 1,601,7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3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7.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859,7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837%;反对 250,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 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 0 股。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780,6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3712%;反对 329,1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28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72,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 3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 0 股。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780,6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3712%;反对 329,1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28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72,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 3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 0 股。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780,6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3712%;反对 329,1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28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72,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 3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 0 股。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637,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2937%;反对 903,5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7079%;弃权 568,66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1%;反对 9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064%;弃权 568,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025%。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6,780,66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3712%;反对 329,1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28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72,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 3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 0 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郭里铮律师、江建华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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