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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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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    公告编号:临2020-006)。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吉翔股份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吉翔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09、010、011、012、013)。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披露了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2020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0年4月8日披露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    公告编号:临2020-017、018)。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对问询函进行了核查与回复,并对重组预案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及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的《吉翔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吉翔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020、021、022、023、024)。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组项目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标的公司军工事项审查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正待审查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及其他必要核准或备案程序,上述审批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 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在《吉翔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风险作了特别提示和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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