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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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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0-017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持有公司股份13,207,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截至本公告日,吉林森工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3,207,503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近日,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515-04号)通知,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207,503股予以司法轮候冻结。现将本次司法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公司已与股东吉林森工核实,具体申请人及原因不详。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0)吉01执111号之九及(2020)吉01执112号之九《轮候冻结通知书》,对吉林森工持有股份13,207,503股进行两次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合计为26,415,006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    公告编号:2017-035)、(    公告编号:2018-046),2019年7月10日吉林森工持有的本公司 13,207,468 股股票通过股权司法划转方式被扣划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    公告编号:2019-030)、(    公告编号:2019-031)。

  上述轮候冻结包括孳息(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其他说明

  吉林森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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