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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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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0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耀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564.81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5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564.41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4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9.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张明华、梁中华、张复生、李培才,监事摆向荣、董彬、陈玉印,董事会秘书谢国楼,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孙锋、李明黎,独立董事魏安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向董事会请假。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杨子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1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1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1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1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0.01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300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0.010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1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300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100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64.8005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01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杨子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17: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耀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6名董事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孙锋、李明黎、独立董事魏安力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孙耀志、梁中华、李培才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7月26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及其它相关议案;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 月11日、2018年7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厚毅辰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15,400股,成交金额为44,868,079.6元,成交均价约11.17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变为6,0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仍为1.2029%。

  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日,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0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9%。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情形,不存在任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0年7月26日到期,根据《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目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召开了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7月26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

  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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