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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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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茂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胡冬晨先生、郭涛先生、赵卫先生、李群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张德志先生、陈新先生、李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刘政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何捷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6所涉关联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逯国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昊华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到场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昊华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信息的规定,针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买卖股票时,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经自查后认为该等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漏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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