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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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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0-039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0013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2020年4月16日,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及2020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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