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公告编号:2020-024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年5月 15 日下午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各位董事共同推选梁启朝董事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梁启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3人组成,梁启朝先生(主任委员)、黄剑锋先生、汪建明女士;

  2、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董国云先生(主任委员)、汪建明女士、刘志刚先生;

  3、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黄剑锋先生(主任委员)、汪建明女士、梁启朝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汪建明女士(主任委员)、董国云先生、梁启朝先生。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梁启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梁启朝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丁兴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梁启朝先生提名,聘任丁兴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26)。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简历

  1、梁启朝先生,男,1964 年 6 月生,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4 年 7 月在湖北通达公司工作,历任湖北通达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湖北通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向通达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2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德农种业股份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启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丁兴贤先生,男,1963年9月生,浙江杭州萧山人,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万向钱潮公司财务部经理,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兴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公告编号:2020-023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5月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5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 09:15 至 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梁启朝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29,542,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9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94,854,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7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687,9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2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6,712,9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024,9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687,9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2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嘉宾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梁启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290,0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13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1.2 选举丁兴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290,0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13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1.3 选举马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290,0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13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1.4 选举曾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290,0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13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1.5 选举杨东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290,0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13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1.6 选举刘志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290,0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13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董国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536,67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707,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为10万元。

  2.2 选举汪建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544,17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714,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54%。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为10万元。

  2.3 选举黄剑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544,17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714,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54%。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为10万元。

  3、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选举黄敏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26,052,3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34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223,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494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3.2选举刘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29,536,67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707,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任期三年。

  董晓鹏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直接进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同时,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备案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田智玉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田智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公告编号:2020-025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在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人员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聘任梁启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同意聘任丁兴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同意聘任丁兴贤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4、上述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二、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了解及审核了相关资料,并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上限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下限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5、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董国云               汪建明              黄剑锋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0-026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5: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各位监事共同推选黄敏监事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研究与审议,一致选举黄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0-027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3元/股;

  2、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拟回购数量:在上述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466.27万股,上限约为2,932.55万股,分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1,076,419,000股)比例下限约为1.36%、上限约为2.7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拟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已经 2020 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应依法予以注销。

  2、本次回购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根据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前款规定的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同时,为了可以给予市场公司当前股价被低估的明确信号,提升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给予公司较高的回购自由度,避免在因股价上涨而公司仍想进行回购的情况下被动调整方案,以2020年5月14日为基准日的前三十个交易日均价为6.82元,设定回购股份的平均价格区间上限为不高于人民币10.23元/股(含)。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红利、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上述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466.27万股,上限约为2,932.55万股,分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下限约为1.36%、上限约为2.7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上市条件的情形。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2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2,932.55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被注销,根据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9、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若此次回购资金 30,0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0年3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1.1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3.78%,占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14.73%。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认为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债权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32.55万股测算,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1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展相关事宜。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可能导致公司回购的股份经有权机构审议后予以部分或者全部注销。

  12、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及履行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回购股份将用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的股份回购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份回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上限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下限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5、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0-028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于尚未聘任新一届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5月15日起,公司董事长梁启朝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为止,公司将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梁启朝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八号;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059888;

  传真号码:0314-2059100;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