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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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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4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有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35,354,0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83%,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44,811,766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司法轮候冻结。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515-05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通知书》[(2020)吉01执111号之九]、《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通知书》[(2020)吉01执112号之九],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44,811,766股被司法轮候冻结,现将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2018年4月12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5日、2019年9月 6日、2019年9月11 日,森工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7日、2019年9 月7日、2019年9 月12日公司披露的公司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上述相关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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