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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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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3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拟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题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上述议案内容完善后,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涉及的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公司拟根据近期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进一步完善,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上述议案内容完善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0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2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日

  至2020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0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H股股东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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