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34,800,000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高炉鼓风脱湿工程工期为5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实施,为客户提供了更高效绿色的节能增产方案,彰显公司节能减排技术和集成能力在工业领域的竞争力。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5月14日签订了《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高炉鼓风除湿系统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高炉鼓风除湿系统及安装服务应用于梧州市千万吨冶金新材料(钢铁)基地首期工程的冶炼设备配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800,000元。该工程被梧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为经济发展“一号工程”,也是梧州历史上投资额最大的工业项目。该除湿系统将会为客户实现节能增产效果。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22MA5NXP0Y3D
住所:梧州市藤县塘步镇孔良村(梧州临港经济区)
法定代表人:赵玉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炼钢、炼铁、钢压延加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危险化学品除外),炼焦(危险化学品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码头和其他港口管理活动,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货运港口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水上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建材、黑色金属及金属矿(国家禁止及限制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采矿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冶金专用设备及零配件、通用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一般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4,800,000 元
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捌拾万圆整
2、付款方式:电子承兑结算(六个月期),无合适银行承兑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
3、交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高炉鼓风脱湿工程工期为5个月。
4、履约地点: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甲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违约责任:
1)、工期:
1.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按照1 万元/天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1.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时间推迟,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时间相应顺延。上述违约金均累计计算,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乙方所供设备品牌、材质必须符合《技术协议》约定要求,若乙方所供设备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或与《技术协议》约定要求不符,一经证实,乙方按相应标的物单价的双倍金额对甲方进行违约赔偿。
3)、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则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合同所有款项的同时另赔付给甲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依法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签署彰显了公司节能减排技术和集成能力在工业领域的竞争力,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绿色节能项目,对公司的服务型制造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3、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及其附件已对履约主体、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高炉鼓风除湿系统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