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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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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0-03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制度全文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0-03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4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本公司2020年1-4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0-03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5月8日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5名监事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20-04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5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请做好自身防护,在符合北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5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6.31%股份的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决策体系,在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的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权限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补充增加授权董事长经由董事长常务会进行决策的职权,并于2020年5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层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5日

  至2020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0年2月4日、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电子邮件(ir@cscec.com)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传真号码010-86498170,邮政编码100029。

  4.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请做好自身防护,在符合北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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