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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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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13日,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6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41,493,92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部门的审批/备案,公司将积极推进审批/备案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0〕252号),公司据此对《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修订了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的相关表述。

  2、公司修订了重组报告书 “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审批风险”、 “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之“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审批风险”的相关表述。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于建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刘雪晴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董事王子峥先生、  金永生先生、关宇先生、赵令欢先生、独立董事李鑫钢先生、乔钢梁先生、唐稼松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蔡福英女士、王曦女士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硕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刘建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7项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莹、刘雪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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