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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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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上市地点:上交所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二〇二〇年五月

  释义

  在本预案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东浩实业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重组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组方案由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部分组成。其中,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步实施,如上述三项中任何一项未获相关程序通过,或未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则本次重组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久事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强生控股40%股份无偿划转至东浩实业。

  (二)资产置换

  强生控股拟以自身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东浩实业持有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强生控股拟向东浩实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46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重组相关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另行约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强生控股拟以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0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东浩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3,306,663.56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资产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东浩实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浩实业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方案中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均涉及本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东浩实业之间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高者、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久事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东浩实业,东浩兰生集团获得本公司控制权。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高者、营业收入指标预计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100%,且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之后按《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预计不改变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实质。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东浩实业。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46元/股。

  若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来确定,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以及相关的股份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相关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后至本次股份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进行派息、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致使本公司股票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情况,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东浩实业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东浩实业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东浩实业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若上述限售期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期间损益归属安排

  1、拟置出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所在月份之前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置出资产在置出资产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置出资产中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对权益的影响由久事集团及久事集团指定的主体享有或承担。

  2、拟置入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入资产交割日所在月份之前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置入资产在置入资产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对权益的影响由东浩实业享有或承担。

  四、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东浩实业。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3.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上述发行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16,008,657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08元/股测算,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3,306,663.56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本次交易中,认购方东浩实业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东浩实业因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东浩实业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若上述限售期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资产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五、标的资产评估值和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另行约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出租汽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等。近年来,受到非法营运车辆等冲击,出租车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的营业收入持续承压,但人工费用、车辆成本、保险支出等开支造成企业的固定成本居高不下,综合导致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滑。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综合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人事管理服务、薪酬福利服务、招聘及灵活用工服务、业务外包服务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探索新业务转型、寻求新利润增长,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久事集团。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东浩实业,东浩兰生集团将获得公司控制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重组相关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确定后,对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进行测算,具体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定量分析,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审计结果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在本预案公告后尽快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东浩兰生集团及东浩实业已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久事集团已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3、本次重组预可研报告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4、强生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东浩兰生集团及东浩实业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2、久事集团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3、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

  4、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5、强生控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6、上海市国资委正式批准本次重组方案;

  7、强生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市公司在取得全部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交易相关方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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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最近五年处罚、诉讼、仲裁及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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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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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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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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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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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市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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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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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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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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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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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久事集团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久事集团已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按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安排并根据《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拟转让/划转的股份外,久事集团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其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

  1、东浩实业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东浩实业通过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东浩实业通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东浩实业通过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久事集团的锁定期安排

  久事集团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含本公司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新发行的股份,下同)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若上述限售期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东浩实业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财务顾问的选聘程序。上市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将按照相关规定经履行选聘程序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签署聘用协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保荐机构资格。

  十三、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为确保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十四、拟置入资产最近36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IPO申请文件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上海外服最近36个月内未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过IPO申请文件。

  十五、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重组相关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另行约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和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拟置入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该等审批、核准、审查,及取得该等审批、核准、审查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审批风险。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重组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最终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备案的评估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已确定,但鉴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将在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拟置入资产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对拟置入资产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尚未履行完毕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上市公司拟聘请中介机构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后续不排除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深入,发现拟置入资产存在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导致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六)交易方案后续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财务数据尚未最终确定,评估结果尚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本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最终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因此,本次交易存在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二、拟置入资产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所处行业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情况具有较高相关性。在整体宏观经济形势较好的时期,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较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于市场和经营状况相对较为乐观,企业更倾向于在该时期采取扩大产能、扩充业务条线、研制和推广新产品等积极策略,相应的会增加企业的人员招聘或者用工需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景气度整体较好;在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不佳的时期,企业整体经营状况不佳,在观望、保守等市场情绪的助推下,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更倾向于采取保持或者收缩产能、剥离和削减业务条线等相对保守策略,相应的人员招聘或者用工需求将减少,将造成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景气度整体下行。

  目前,我国经济仍处于结构调整的转型过程中,内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我国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同时未来宏观经济亦可能出现周期性波动,均将会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造成影响,进而可能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整体起步较晚,目前行业内参与主体众多,整体集中度不高,未来具备较大的集中度提升空间。未来,随着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行业内龙头企业逐步上市,以行业内上市公司为首的行业龙头企业由于在资金、人才、品牌等方面具有的优势,将能够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继而带来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市场竞争可能加剧。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如不能在资金、人才、品牌、客户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力的竞争力,在未来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格局下其经营和发展可能受到限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未来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业绩下滑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策与法规变化、下游客户需求、人力资源供应、行业竞争格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相关因素出现不利变化时,拟置入资产的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拟置入资产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核心业务人员稳定性及人才引进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属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秀的核心业务人员和团队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及良好的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具备广阔视野和丰富业务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才的价值将进一步凸显。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提升自身服务品质,需要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维持自身核心业务人员及团队稳定性,并且不断吸纳优秀的专业人才和团队的加入。如没有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导致核心人才流失,更无法吸引优秀人才,从而导致业务流失和企业竞争力不足,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海外服核心业务人才流失和人才竞争力不足导致业务流失或整体市场竞争力不足的相关风险。

  (五)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

  人力资源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具有较大影响,如果未来我国人力资源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出现对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不利的变化,则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开拓等可能受到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

  (六)相关业务资质无法续展或无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风险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开展依赖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资质,如果上海外服的相关业务资质在未来到期后无法续展,或者在监管政策和法规出现变化的情况下上海外服无法取得新的业务资质及已有经营资质丧失,则将会对上海外服的正常业务开展和经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海外服相关业务资质无法续展或丧失已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风险。

  (七)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上海外服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

  自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使得全球经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短期波动。目前,国内疫情虽然已经得到控制,但境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对于全球经济将造成较大挑战。未来全球疫情走势、全球及中国经济形势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企业的人员招聘或者用工需求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上海外服经营业绩存在受疫情发展和经济形势影响而出现波动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业务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但本次重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需寻求业务转型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强生控股是一家以交通运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出租汽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旅游服务、房地产等。

  近年来,受从业资格、工作强度、非法营运车辆的不正当竞争及巡游出租车运价等多因素影响,出租车驾驶员营运收入逐年减少,造成驾驶员流失较大,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出租汽车板块营业总收入持续下降,但人力资源成本、车辆固定成本等刚性成本呈逐年持续增长趋势,出租汽车板块经营业绩逐年下滑。强生控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幅度均较大。根据当前的产业发展形势,上市公司需寻求业务转型提高盈利能力。

  2、我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2014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是国家首次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出全面部署,对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

  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市场活力不断被激发。同时,随着人口红利消退、产业升级及结构转型,企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发展和进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未来企业端对于专业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将不断释放。政策利好支持以及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对人才获取及管理需求的增加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带来快速发展机遇。

  3、响应深化国企改革号召,全面推进核心业务资产证券化

  2013年至今,中央和上海市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了上海市国资改革的主要目标,即经过3-5年的推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2019年9月5日,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明确到2022年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国企主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东浩兰生集团是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上海外服作为集团核心业务资产,实施资产证券化是响应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最新要求的重要举措。

  4、国家鼓励国有资本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2010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提出要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此后,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出台相应文件,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做大做强。2015年8月,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号),明确提出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通过本次交易,将上市公司出现亏损、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业务整体置出,同时将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人力资源服务类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抓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实现进一步增长

  上海外服作为国内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有望通过登陆资本市场增强资本运营能力、建立市场化体制机制、拓展新兴业务板块、加快科技和业务创新,以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的进一步增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借助资本市场充实资本实力,加快业务转型升级

  根据上海外服长期发展愿景,规划在2035年成为世界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巩固发展现有核心主业人事管理服务的基础上,着力加快创新转型发展薪酬福利服务、招聘与灵活用工服务、业务外包服务三大核心主业,进一步实现转型升级。在公司内生业务增长的基础上,公司还将积极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收购行业内优质企业,加速境内外行业资源的整合。

  基于上海外服内生业务增长及并购业务收入增长的需求,上海外服亟需通过借助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充实公司资本实力和行业整合竞争力,丰富公司收购兼并行业内资源的支付手段,提升公司整合行业资源的能力,在助力公司全球业务飞速发展、实现成为世界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发展目标的同时,实现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

  4、推进集团核心业务资产证券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整合

  本次资产重组是东浩兰生集团推进核心业务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战略部署,有利于推进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板块业务的战略性发展,提升公司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本次重组符合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有助于实现国有资本整体效率的最优化。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组方案由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部分组成。其中,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步实施,如上述三项中任何一项未获相关程序通过,或未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则本次重组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久事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强生控股40%股份无偿划转至东浩实业。

  (二)资产置换

  强生控股拟以自身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东浩实业持有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强生控股拟向东浩实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46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重组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另行约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同时满足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强生控股拟以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0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东浩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3,306,663.56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资产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东浩实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浩实业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方案中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均涉及本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东浩实业之间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高者、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久事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东浩实业,东浩兰生集团获得本公司控制权。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高者、拟置入资产的营业收入指标预计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100%,且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之后按《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预计不改变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实质。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东浩兰生集团及东浩实业已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久事集团已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3、本次重组预可研报告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4、强生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东浩兰生集团及东浩实业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2、久事集团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3、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核准备案;

  4、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5、强生控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6、上海市国资委正式批准本次重组方案;

  7、强生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市公司在取得全部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重组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最终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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