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0-01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鑫联或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淄博鑫联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鑫联通知,其于2020年5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股本公司60,000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594,967,747的0.01%。本次减持前,淄博鑫联持有本公司股份29,751,0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后,淄博鑫联持有本公司股份29,691,0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6996645200
住所:沂源县城保丰路北侧
注册资本:10224万元
法定代表人:柴文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4日
经营期限:2009年12月24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对未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淄博鑫联于2020年5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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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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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淄博鑫联,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药玻
股票代码:6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沂源县城保丰路北侧
通讯地址:沂源县城保丰路北侧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5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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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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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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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山东药玻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求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9,75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5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本次权益变动后,淄博鑫联持有公司股份29,691,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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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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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应当披露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4日,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其股本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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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3、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详见本节“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4、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5、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药玻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3,358,603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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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淄博鑫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淄博鑫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
电话:0533-3259028、3259016
传真:0533-3243376
联系人:赵海宝、茹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柴文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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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柴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