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马云虎主持。大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李金通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于友清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以特别决议形式进行表决,该议案获得同意票398,854,964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超过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议案通过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95,916,555股表决权在本项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爱清、马佳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1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再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即将任期届满原因,王再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再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再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王再文先生将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公司董事会对王再文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1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友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退休原因,于友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于友清女士辞职后,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2人,低于最低法定人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于友清女士仍将履行监事职责。
于友清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于友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1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孙志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提名孙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李金通认为,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程序,拟任职人员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志强,男,1967年2月生,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曾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物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交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共筑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北京建筑大学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和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2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海明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监事候选人将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黄海明,男,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顺义永进物资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顺义永进物资总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工会主席;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副经理。现任北京大龙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2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志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志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孙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志强,男,1967年2月生,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曾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物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交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共筑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北京建筑大学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和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
至2020年5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5:00至2020年5月2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5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2.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5:00至2020年5月2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刘宗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