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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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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8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周秋芳女士、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周秋芳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任俊照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红京先生、李宏先生、农颖斌女士、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润书先生、陈全世先生、梁丹妮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周润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总数的1/3。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红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中化海南有限公司销售,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美国PNC金融服务集团战略分析师,2004年1月至6月任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总监,2004年6月至8月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4年9月创立道通有限并在道通有限任职(后整体变更为道通科技),历任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红京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69,745,000股股份,通过深圳市道合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道合通泰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884,088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学士学位,获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高级软件设计师证书。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任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教师,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任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任深圳市车博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主管,2006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李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8,125,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农颖斌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7月出生,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金融MBA学位。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财新传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财新培训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6月1日任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投融资及产业园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6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

  农颖斌女士通过深圳市道合通泰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高毅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南开大学数理统计学士,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金融MBA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1991年7月至1995年4月任吉林省统计局科员,1995年4月至1998年7月任德国爱克发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首席代表,1998年7月至2005年5月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任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2006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委及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高毅辉先生通过常州五星钛信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钛星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平阳钛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30,096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润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安徽建筑大学(原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助教、讲师,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会计师,2002年8月至2006年1月任惠州学院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学院审计处副处长,2006年2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珠三角村镇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周润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全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5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学位。1994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系主任,1996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清华大学机械学院副院长,1997年至2014年12月任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8年至2018年10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电动汽车分会主任,1998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1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15年1月至今任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顾问。

  陈全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梁丹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8 月出生。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广州、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担任兼职律师。

  梁丹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秋芳女士、任俊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秋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大专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任广东康优医药有限公司文员,2005年10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出纳、实测组负责人、国内销售区域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兼国内销售区域经理。

  周秋芳女士通过深圳市道合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任俊照,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安徽华贝集团董事长秘书,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荣希贸易有限公司助理,2003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华旗资讯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合伙人。2014年5月起在公司担任监事。

  任俊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8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2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81593644

  邮箱:ir@auteltech.net

  联系人:王永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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