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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20-03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5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东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选举张兴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选举李福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选举邬瑞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王东晓先生,委员:张兴明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邬瑞岗先生、王志军先生、姚民仆先生和卢文兵先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委员:李福忠先生、姚民仆先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谢晓燕女士,委员:邬瑞岗先生、姚民仆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委员:张兴明先生、卢文兵先生。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谢昌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刘运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治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刘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云喜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菅明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关映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牛有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邓一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邓一新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0100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吉龙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内部审计事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高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高婷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电子邮箱:jinhe@jinhe.com.cn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010000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东晓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金牧种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金润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托克托县五申乡建筑维修队经理,内蒙古托克托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金河饲料添加剂厂厂长,华蒙金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东晓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王东晓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王东晓先生持有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2%的股权。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41,758,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05%。王东晓先生为公司聘任副董事长李福忠先生的姐夫,聘任董事王志军先生的父亲。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兴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内蒙古金河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呼和浩特市禹水宏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历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兴明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兴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福忠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先后供职于土左旗建安公司土建队、托克托县五申乡建筑维修队。

  李福忠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福忠先生持有公司5,164,4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为公司聘任董事长王东晓先生的妹夫,聘任董事王志军先生的姨夫。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谢昌贤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历任福建闽清味精厂车间主任,福建闽清生化总厂科长、金霉素分厂厂长,福建闽清双安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正大七星抗生素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谢昌贤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昌贤先生持有公司2,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邬瑞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天津东弘泰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内蒙古汇生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盈信泰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内蒙古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历任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科员,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盛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内蒙古美羊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盛以泉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邬瑞岗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邬瑞岗先生持有公司464,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志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

  王志军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志军先生持有公司3,088,9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聘任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之子,聘任董事李福忠先生的外甥。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民仆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正大集团农牧食品企业(中国)资深副董事长,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畜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名誉会长,全国有机农业产业联盟副理事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客座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南通正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大集团农牧企业中国区助理副总裁,正大集团农牧企业(中国)副总裁、资深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

  姚民仆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姚民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文兵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腾格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乌兰察布市工商联副主席,内蒙古大学客座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内蒙古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CEO。

  卢文兵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卢文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晓燕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委员会委员,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谢晓燕女士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一新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昌福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历任工商银行包头分行法律事务科科长,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邓一新女士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邓一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90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运添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福建闽清双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北京正大七星抗生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经理,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刘运添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运添先生持有公司1,33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治生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任分公司经理、经济师,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董事。

  王治生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治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迎春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生产车间副主任、主任、调度室主任。

  刘迎春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迎春先生持有公司43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云喜报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质量检测所所长、职工代表监事、品质技术部部长。

  云喜报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云喜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菅明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公司监事、提炼部部长。

  菅明生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菅明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牛有山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金河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董事长助理、审计总监。

  牛有山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牛有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映贞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提炼部、动力部部长。

  关映贞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关映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吉龙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总监。曾任职于托克托县商业局,历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企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

  王吉龙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任职的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婷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婷女士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20-03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5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千岁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千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张千岁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金河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历任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张千岁先生承诺: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张千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20-03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向内蒙古托克托翼翔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翔投资公司”)提供人民币借款7,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万元整)建设自托克托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起至公司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公司”)的浓盐水输送管道及工业园区至金河环保公司的生活污水输送管道。该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解决金河环保公司中水零排放项目的配套输入管道问题,增加金河环保公司的污水处理量,且有利于公司自身的污水排放和顺利处理。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托克托翼翔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2月8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原管委会办公楼)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晓东

  控股股东:托克托县国资委

  主要经营范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8.33万元,总负债604.92万元,净资产453.41万元,营业收入310万元,净利润-6.5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7,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专项用于输送管道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期限:从翼翔投资公司实际用款之日(以实际到位日计算)起一年,自借款到达翼翔投资公司账户起算;

  4、借款利息:因本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实施输送管道工程,该工程顺利完成对公司及子公司非常有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河环保公司对该管道输水有优先使用权的前提下,公司对该笔借款不收取利息;如未能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优先使用权,公司有权要求翼翔投资公司按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的利率支付利息;

  5、借款期限届满后,翼翔投资公司应自行将借款归还公司;

  6、本协议事项在各方签字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实施输送管道工程,为了满足后续金河环保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顺畅发展及公司自身的污水排放和顺利处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2%,风险整体可控。该次对外资助事项无被资助对象及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实施输送管道工程,该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解决金河环保公司中水零排放项目的配套输入管道问题,增加金河环保公司的污水处理量,且有利于公司自身的污水排放和顺利处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实施输送管道工程,为了满足后续金河环保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顺畅发展及公司自身的污水排放和顺利处理的需要。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较小,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风险整体可控。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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