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e访谈”栏目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3日17: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邮箱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0年5月14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19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e访谈”栏目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王立新先生、财务总监陶应美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张恒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4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3日17: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邮箱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恒 杨帅
联系电话:025-87772107
电子邮箱:skiad_ltd@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刘耀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核,发表了同意将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垦农发智慧农业科技园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刘耀武先生简历
刘耀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期货部经理,江苏省海鸿粮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952 | 苏垦农发 | 2020/5/19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7.84%股份的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增加的临时提案作出决议,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前董事仲小兵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仲小兵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公司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素质审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推荐刘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耀武先生已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接受提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5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8 | 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 |
1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11.00 |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11.01 | 刘耀武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4、5、7、8、9和10项议案均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专项公告的形式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www.sse.com.cn),其余议案将按照有关规定,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 |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5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6 | 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8 | 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9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 | |
1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1.00 |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01 | 刘耀武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