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3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5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聘任于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舒文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舒文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为充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投资额度上增加5亿元的额度,总计不超过25亿元的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以上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于泳先生简历
于泳,男,197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3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需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于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舒文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舒文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泳先生符合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于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于泳先生简历
于泳,男,197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3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为充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投资额度上增加5亿元的额度,总计不超过25亿元的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以上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取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证券投资的部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上海方大成立于2003年2月,主要从事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三)投资额度
调增上海方大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总额度25亿元以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定向增发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购买基金、信托产品,委托理财、新三板交易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决策不再投资之日止。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之外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日常资金运作,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公司认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1.系统性风险: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
2.非系统风险: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包括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3.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上海方大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保证制度执行持续有效。
(3)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上海方大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较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投资额度上增加5亿元的额度,总计不超过25亿元的金融证券投资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上海方大已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投资制度和风控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子公司上海方大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