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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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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0-04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蒯正东,目前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17,053 股(均为 IPO 前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

  高管刘国宏,目前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8,526股(均为 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

  监事解明海,目前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7,843 股(均为 IPO 前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蒯正东先生减持1,000,000股,减持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刘国宏先生减持500,000股,减持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解明海先生减持165,000股,减持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公司高管刘国宏先生和监事解明海、蒯正东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未来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价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0-04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8日、5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8日、5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无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

  (二)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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