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5月11日起新增银河证券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0年5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银河证券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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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A、C、E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银河证券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银河证券。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银河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银河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银河证券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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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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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每个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仅在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每 6 个月的月度对日(指自然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5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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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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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