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88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888)自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5月11日起,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500ETF联接A新增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5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国元证券办理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052)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如本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国元证券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国元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国元证券网站:www.gy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