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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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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马鞍山中南御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105,1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677,9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1.48%,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马鞍山中南御锦”)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南京熙悦美墅项目发展,公司持股94.94%的马鞍山中南御锦向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宸信托”)借款8,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长沙长厦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8,000万元。

  2、为徐州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徐州璟悦”)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徐州中南和平府项目发展,公司持股70%的徐州璟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徐州分行”)借款9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徐州璟悦7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90,0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为如东港达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注册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经济开发区九华西路1500号韩国科技产业园642室

  法定代表人:毕兴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及相关咨询;物业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上海锦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按照房地产业务跟投管理制度成立的投资主体,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马鞍山中南御锦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徐州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1日

  注册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E1楼688室

  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马鞍山中南御锦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华宸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华宸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8,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信托贷款本金以及利息;马鞍山中南御锦应向华宸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如有关借款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马鞍山中南御锦因此需承担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华宸信托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自有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为徐州璟悦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民生银行徐州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90,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自有关借款合同约定徐州璟悦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677,9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11.4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295,1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60.40%;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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