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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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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胡仁昌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胡仁昌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胡仁昌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报告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询价对象、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针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的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的变化,或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或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市场状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

  7、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8、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修改、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2、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除第4项、第5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或“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3,250,525股(含53,250,525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胡仁昌,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

  风险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能否顺利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

  捷昌驱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3,250,525股(含53,250,525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的投资者,其中,胡仁昌的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00万元(含),不高于5,000.00万元(含),且认购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除胡仁昌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胡仁昌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的投资者。胡仁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

  (三)发行对象控制核心企业

  截至本公告之日,胡仁昌所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

  (四)发行对象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胡仁昌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胡仁昌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胡仁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与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向捷昌控股(胡仁昌控制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2020年预计金额不超过12,500.00万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胡仁昌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公告披露前24个月内,捷昌控股(胡仁昌控制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

  (七)认购资金来源

  胡仁昌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胡仁昌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竞价,但接受竞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胡仁昌将不参与认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5月5日,公司与胡仁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胡仁昌

  (二)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与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竞价,但接受竞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乙方将不参与认购。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认购金额与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3,250,525股(含53,250,525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

  若甲方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乙方承诺,其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00万元(含),不高于5,000.00万元(含),且认购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乙方认购股份数量为其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监管机构的安排确定。

  (三)认购方式与支付方式

  1、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乙方承诺,其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甲方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向乙方发出缴款通知,乙方在该缴款通知的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且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认购股票应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并且不得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甲方回购该部分股票。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或减持政策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五)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1、本协议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在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或被有权一方适当豁免之日其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3、乙方同意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认购款项。本协议成立后至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在本协议全部生效条件满足后,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认购价款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乙方承诺的认购金额下限5%的违约金。

  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4、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如(1)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和(2)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豁免,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无法进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5、如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材料的,则本合同终止。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行业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经营业绩,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胡仁昌先生的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00万元(含),不高于5,000.00万元(含),且认购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3,250,525股(含53,250,525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前述定价原则、发行数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与胡仁昌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胡仁昌先生签订《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

  2、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250,525股(含),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如下: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0月31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3,250,525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持平;

  5、不考虑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2020年度拟实施的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对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发行前公司2020年度的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维持2019年度的水平;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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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释放全部利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此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本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对其2020年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和实现部分生产流程的自动化生产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在北美市场的红利依然存在,欧洲和国内市场增长潜力巨大。公司近几年智慧办公产品的产能已实现充分利用,随着市场需求的继续扩大及公司开拓市场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司产品产能、生产管理自动化水平等方面仍有上升空间。公司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业务主要市场面向海外,客户多为国外大型跨国企业,近年来随着客户需求个性化和定制化趋势日益明显,对于公司市场快速响应能力和交付能力以及产品的质量性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亟需扩大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能力并进行产线自动化改造和智能升级,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通过优化生产工序和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强制造和管理效率,强化公司在该领域竞争优势,巩固行业市场地位。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制造效率

  公司凭借稳定出色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支持,在智慧办公、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行业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建立了较好的品牌知名度,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北美和欧洲等发达国家,该等客户在各自行业内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因此设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对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提出较高的稳定性要求,同时为保证产品生产进度,对供应商的持续供货能力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质量在线控制和管理能力,整合自动化物流、财务共享中心、销售前端产品匹配等各核心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目前数字化管理的能力和提升灵活排期能力、对产品的把控能力,搭建有效的管理体系。

  3、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全球产业布局,稳步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

  国内外线性驱动行业高速发展,提高了公司的成长空间,公司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依然呈现较高的增长态势。目前公司在全球设有子公司(德国、美国、日本、印度、马来西亚等),正加速对海外市场的开拓,以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欧洲、北美是公司主要海外市场,随着公司在线性驱动技术发源地和引领地欧洲的业务拓展不断深入,公司有必要在欧洲也设立运营中心并建立本土化营销团队,在进一步提升为当地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同时,能够及时从客户处得到产品的反馈信息,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改进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全球运营中心的建立,将促进公司实现全球布点分布,全面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加强公司的品牌运营建设,引入欧洲、杭州的优秀研发、销售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员工整体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客户的需求,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领先的线性驱动产品方案供应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有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拥有强大的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公司自2011年以来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拥有各项专利合计超过300个,同时是直流电动推杆的行业标准(QB/T4288-2012)与电动升降桌行业标准(QB/TQ5271-2018)的牵头起草单位。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研发团队在长期的市场与业务实践过程中,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与资源投入,在新产品设计与应用领域形成了过硬的技术积累,成为未来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2、公司具有成熟、稳定的专业人才团队

  公司的高管与技术团队专业、敬业、合作良好,人才结构搭配合理,团队文化积极向上,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对外通过广纳贤才,对内通过选拔技术骨干和核心管理人员,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满足战略转型所需的人才配备,并持续通过日常+专项的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政策等方式加强人才培养,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稳定、多层次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

  3、公司精心布局国内外市场,并在海外市场取得了一定领先优势

  公司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对欧美市场青睐的产品形态和产品功能进行了研究与开发,为海外市场的拓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着眼于国内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巩固优势地位。公司产品在进入海外市场时,除了体现价格、质量的优势外,非常注重品牌和口碑的塑造。公司积极参加各类国际展会直接接触客户,以展示公司实力,并通过与当地知名厂商的合作来共同开发海外市场,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在海外市场的开发中取得了领先优势。目前,公司已与海沃氏、Steelcase、赫曼米勒等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产品先后进驻谷歌、微软、苹果、亚马逊等大型跨国企业。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提升公司资本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鉴于线性驱动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预计未来公司业务规模将保持持续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必要通过股权融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

  2、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保持在低位,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从而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具有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拥有强大的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公司自2011年以来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拥有各项专利合计超过300个,同时是直流电动推杆的行业标准(QB/T4288-2012)与电动升降桌行业标准(QB/TQ5271-2018)的牵头起草单位。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研发团队在长期的市场与业务实践过程中,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与资源投入,在新产品设计与应用领域形成了过硬的技术积累,成为未来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二)公司具有成熟、稳定的专业人才团队

  公司的高管与技术团队专业、敬业、合作良好,人才结构搭配合理,团队文化积极向上,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对外通过广纳贤才,对内通过选拔技术骨干和核心管理人员,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满足战略转型所需的人才配备,并持续通过日常+专项的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政策等方式加强人才培养,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稳定、多层次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

  (三)公司精心布局国内外市场,并在海外市场取得了一定领先优势

  公司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对欧美市场青睐的产品形态和产品功能进行了研究与开发,为海外市场的拓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着眼于国内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巩固优势地位。公司产品在进入海外市场时,除了体现价格、质量的优势外,非常注重品牌和口碑的塑造。公司积极参加各类国际展会直接接触客户,以展示公司实力,并通过与当地知名厂商的合作来共同开发海外市场,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在海外市场的开发中取得了领先优势。目前,公司已与海沃氏、Steelcase、赫曼米勒等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产品先后进驻谷歌、微软、苹果、亚马逊等大型跨国企业。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六、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现有业务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细分领域为线性驱动制造业。公司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472.57万元、111,597.31万元及140,777.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781.58万元、25,392.99万元及28,360.09万元,均呈逐年上升趋势。最近三年,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呈上升趋势,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建成达产,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突显,有利于公司在线性驱动行业中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

  (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行业和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及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等领域,应用范围较广。由于公司与上述下游市场发展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受宏观经济变化和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智能家居与办公自动化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医疗配套设施的不断健全,线性驱动行业发展迅速。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等领域发展速度减缓,下游厂商的经营状况下滑,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困难等状况,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变化及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所处线性驱动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主要表现在资金实力、设计开发、产品品质和及时配套能力等方面。由于国外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进入行业较早,经营时间较长,生产规模较大、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市场份额,已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同时,这些企业具有较高的品牌效应和完善的分销渠道,在国内也设立了分子公司,加剧了市场竞争;此外,随着我国线性驱动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主要线性驱动生产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随着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如果公司不能在资金实力、设计开发、产品品质和及时配套能力等诸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对公司产品产销规模的长期持续增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的风险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春节假期延长的叠加影响,公司上下游复工均出现延迟,短期内将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物流发货及部分外地员工复工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公司产品出口比例相对较高,国外疫情的发展也对公司的订单及生产产生了影响。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按照政府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及时制定防控和复工方案,快速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提前储备防疫物资,确保员工安全生产。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与供应商、客户协调,确保物料的及时供应和订单的及时交付。若疫情持续发展,即使公司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仍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美国加征关税的风险

  自2018年以来,公司出口北美市场的产品持续受到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特别是2019年,出口北美市场产品的成本因美国进一步提高关税而明显上升。虽然目前中美之间有持续的贸易谈判,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公司目前可以申请退税,但未来美国的关税政策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退税政策及执行亦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经营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91%、41.93%、35.56%。其中2019年公司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较多,主要系美国加征关税,公司主要产品关税成本增加所致。

  公司始终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不断研发技术含量高、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并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从而使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虽然公司主要产品不断通过增大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强成本控制、扩大应用领域等方式有效保持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以抵消销售价格下降或销售收入结构变化带来的影响,但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诸如贸易战引起的关税成本上升等对公司业务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系公司生产成本主要构成部分,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系钣金件、电子元器件、线路板、钢材、电机及其他配件等。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进而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毛利率造成影响,使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波动、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3)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较大,汇率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盈利能力。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投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出口收入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采取了加强与客户沟通互动、持续推进新产品开发、签署部分外汇远期合约等多项措施,但汇率的波动仍将影响公司的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

  (4)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近几年布局海外销售网络、大力拓展北美市场,业绩增长较快。公司注重品牌和口碑的塑造,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利润增长优势,但线性驱动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可能会受到国内市场开拓进度缓慢以及国外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而使产品销售、利润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来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控制系统是下游智能终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件,广泛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等领域。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医疗、办公、家居等厂商,前五大客户在所在地的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客户存在集中度较高的特点。

  公司已经与前五大客户建立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客户集中度不断上升,可能会带来因个别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经营风险。

  3、管理风险

  (1)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培育了一批理念先进、视野开阔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得以实施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经营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管理人员将面临更新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充实相关高素质管理人才,将难以适应未来的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线性驱动系统是智能终端产品实现运动控制功能的关键部件,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还必须对行业相关知识有充分的理解,技术人员需要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胜任研发工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根本,注重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在业务发展和技术研发过程中不断扩充和优化研发团队,并培养了一批稳定和可靠的技术骨干。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技术研发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高素质技术工人短缺的风险

  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不仅依赖于技术研发团队,还依赖于生产一线的高素质技术工人。公司一直注重熟练技术工人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并完善了对高素质技术工人的有效激励机制,为其提供较好的福利待遇。同时,公司将高素质技术工人的引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内容。目前,公司已经拥有一支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拥有足够的高素质技术工人,将使业务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

  (4)技术风险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创新能力十分重视。目前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等领域。未来线性驱动产品将在降低噪声、增加推力、提供移动速度等方面提升性能,应用的范围也将原来越宽广。公司十分注重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客户要求,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以巩固公司在线性驱动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储备,产品研发与生产能力不能同步跟进,产品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影响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5,636.85万元、12,767.24万元、14,455.62万元,主要为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则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转与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出口产品税收实行“免、抵、退”和“退、免”政策,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基本稳定。如果未来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降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出口退税率波动风险。

  5、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分析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发生不可预见事项等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相应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所募集资金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出现闲置情形,不能立即带来收入和利润,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市场拓展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产能,尽管公司线性驱动产品具备技术、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市场空间广阔,但是既有客户未来的需求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均需要一定时间,若公司市场推广进度低于预期,将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本性支出折旧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含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预计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折旧摊销金额将增加。尽管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若项目实施过程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效益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因资产折旧摊销大幅增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的风险。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策略;继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公司将通过前述及其他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以便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销售和采购相关谈判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一直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的监督,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注重使用效益。

  2、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根据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项目完成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包含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彰显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加强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从而增加销售规模和公司业绩。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涉及整改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涛路19号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6日

  至2020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仁昌先生、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jczq@jiecang.com)及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及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上述方式到达时间最晚不迟于2020年5月25日17:00)。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涛路19号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会议联系人:劳逸

  电话:(0575)86760296;传真:(0575)86287070;邮政编码:3125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9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由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的投资者,其中,胡仁昌的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00万元(含),不高于5,000.00万元(含),且认购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除胡仁昌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胡仁昌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竞价,但接受竞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胡仁昌将不参与认购。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3,250,525股(含53,250,525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胡仁昌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报告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8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全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17,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649《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址位于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渚工业区,因园区产业布局调整,拟将实施地点变更为高新园区南岩工业区。新的实施地块在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程度以及为公司今后发展预留空间等方面都优于原实施地块,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及公司长远规划。

  除上述变更外,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496,239.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2,364.76万元;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6,38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8年9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29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9年3月完成。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8年 9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4,900.00万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1,218.01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生命健康产业园“年产20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及“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投产。

  注2: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2019年末已累计新增产能23.21万套,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注3: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9日批准报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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