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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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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4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0-42),公司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其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机械”)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97,479,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转让给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

  2020年5月8日,豫西集团与中兵投资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由豫西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97,479,129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兵投资。股份划转完成后,豫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2.97%变为15.97%,江北机械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4.94%保持不变,豫西集团和江北机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91%;中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97%变为18.97%。本次无偿划转后,豫西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兵器集团仍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豫西集团和中兵投资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兵红箭

  股票代码:000519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指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97,479,1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无偿划转至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豫西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兵器集团是豫西集团、中兵投资的同一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持有豫西集团、中兵投资100%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划入方中兵投资的关系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豫西集团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豫西集团本次将部分中兵红箭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兵投资是为了顺应兵器集团的内部资源优化调整;在不改变豫西集团对中兵红箭的控制地位和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权的前提下,提升中兵红箭在资本运作、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股份的计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中兵红箭股份的计划。如果发生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兵投资持有中兵红箭166,671,623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11.97%;豫西集团持有中兵红箭319,881,122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22.97%。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兵投资持有中兵红箭264,150,752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18.97%;豫西集团持有中兵红箭222,401,993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15.97%。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本次无偿划转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入方持有中兵红箭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5月8日,豫西集团(划出方)与中兵投资(划入方)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办理中兵红箭(证券代码000519)97,479,129股股份的过户相关手续。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划出方、划入方关系

  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划出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划入方”)均为兵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划转标的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标的公司”)97,479,129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本7%。

  3、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4、协议生效

  划转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划转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划转双方就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分别按照其章程及内部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

  (3)兵器集团同意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宜。

  四、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豫西集团持有的拟无偿划转的中兵红箭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豫西集团直接持有中兵红箭的股份比例由22.97%变动为15.97%,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豫西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江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兵红箭的股份比例为4.94%,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豫西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兵红箭的股份比例合计为20.91%。中兵投资在取得无偿划转的股份后持有中兵红箭的股份比例变动为18.97%,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豫西集团、中兵投资、江北机械持有的中兵红箭股份比例合计为39.88%,总量未发生变动。豫西集团仍为中兵红箭的控股股东,兵器集团仍为中兵红箭的最终控股股东。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经过豫西集团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并经兵器集团同意。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豫西集团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中兵红箭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豫西集团的营业执照;

  二、豫西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签署日期:2020年5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签署日期:2020年5月8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兵红箭

  股票代码: 000519(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四号楼二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和已经公告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此次权益变动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兵器集团是豫西集团、中兵投资的同一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持有豫西集团、中兵投资100%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划出方豫西集团的关系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兵投资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豫西集团本次将部分中兵红箭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兵投资是为了顺应兵器集团的内部资源优化调整。在不改变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权的前提下,提升中兵红箭在资本运作、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所持股份的计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持有中兵红箭股份的计划。如果发生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兵投资持有中兵红箭166,671,623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11.97%;豫西集团持有中兵红箭319,881,122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22.97%。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兵投资持有中兵红箭264,150,752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18.97%;豫西集团持有中兵红箭222,401,993股股份,占中兵红箭总股本的15.97%。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兵红箭公司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豫西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兵器集团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无偿划转。

  2020年5月8日,豫西集团(划出方)与中兵投资(划入方)签署了《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办理中兵红箭(证券代码000519)97,479,129股股份的过户相关手续。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划出方、划入方关系

  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划出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划入方”)均为兵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划转标的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标的公司”)97,479,129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本7%。

  3、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4、协议生效

  划转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划转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划转双方就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分别按照其章程及内部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

  (3)兵器集团同意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宜。

  三、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豫西集团持有的拟无偿划转的中兵红箭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股份划转的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划转已经过中兵投资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并经兵器集团同意。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中兵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中兵红箭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中兵投资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中兵红箭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史艳晓

  签署日期:2020年5月8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史艳晓

  签署日期: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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