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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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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0-18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8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9,188,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6,647,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40,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李儒平董事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证券事务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汤亮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031,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7,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697,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反对157,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许蔚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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